那时候,和他一起乞讨的,还有个女孩子,没名字,跟他一样只有个编号,就叫阿九,比他小几岁。
阿九长得可爱,大伙都说她指定是哪户富家翁的千金,只不过那富家翁偏爱儿子不要女儿,才把她丢了。
阿九也是这么觉得,所以她一直希望自己是个男儿身,干什么都很要强。
因为她长得最可爱,故而在一群孩子当中,她讨来的钱最多,也理所当然成了孩子王。
刘毅和她不对付,他瞧不起所有乞讨的孩子,他觉得自己偷窃,是靠自己能挣来的,而不是跪在地上靠别人施舍求来的。
刘毅理所当然被孩子们孤立了,但他不在乎。
直至有一天,他在街上偷东西,失手了,别人抓了个现行,将他打了个半死。
这里所说的‘半死’不是形容词,是真打得一只脚踏进鬼门关了。大杆可不会好心掏钱给他治伤,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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